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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
发布者:管理员   |   发布时间:2018-10-30   |   所属分类:行业新闻   |   阅读次数:1517

生态环境部 公告 2018年 第43号

   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,防治水污染,促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,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,现批准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
  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
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(HJ 2.3-2018)

  该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
 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》(HJ2.3-93)废止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生态环境部

  2018年9月30日

  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,环境标准研究所,环境工程评估中心。

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0月9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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